王聖傑律師【謙聖|刑事案件分享】妨害自由、略誘罪,不起訴。因為告訴人不讓我方當事人探視孩子,剝奪了當事人的親權,導致我方只能將孩子從學校接走以緩解思念之情。 對方得知此事後,爆氣指控我方剝奪孩子的人身自由,並且以妨礙自由與略誘罪提告。 因此謙聖協助當事人完整還原當初的事發經過,配合謙師的專業答辯,成功獲得「不起訴」處分。
王聖傑律師發出討債江湖通緝令,妨害自由、恐嚇取財與竊盜罪皆判不起訴 !當事人曾發布江湖通緝令南下抓人,要求對方簽署2000萬的本票,以作為債務之擔保,而在事後被對方指控,妨害自由、恐嚇取財與竊盜等… 在一系列的攻防之後,對方所提告的「五個」犯罪事實,謙聖全部成功幫當事人爭取到了「不起訴」。